今天我们要讨论的这个问题非常有意思,你听说过0元转让公司吗?也许很多人可能不理解,这是什么问题?难道在这个万事以经济利益为先的社会,还有这样的事情发生?大家先不要急,毕竟世界如此之大,有一些奇怪的事情发生并不稀奇。我将这大家解答这个困惑。
千万别构成了无偿赠予股权
如果公司是0对价转让,很可能被认为是赠予。有说明如果是赠予的话,那么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之前,赠予公司的人,是可以撤销赠予的。(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: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。)所以,哪怕是约定价格为1块钱,也就构成了转让,而不会是赠予,不会导致赠予协议被撤销。
当然,公司是0对价转让,法院也可能会认为并不是一种无偿赠予。因为股权0对价转让中,虽然买方不用付钱,但很可能还会承担其他条件。比如提供劳务、技术、知识产权,提供某些人脉资源。除此之外,买方拿到股权后,很可能还要承担缴付出资的义务等。这些责任都使0对价并不是真正的0对价,买方还是要付出很多很多。买方的这些付出,都最好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写清楚,让大家清楚知道买方也不容易,这样交易也就显得很公平了。